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继续稳定和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水稻单产。
水稻是我省最重要的粮食作物。近年来,我省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基本保持稳定,有效地保障了粮食安全。但是,从我省光温资源利用和现有水稻生产技术条件看,提高水稻单产还有一定的潜力。为此,省政府要求:
——提高水稻特别是单季晚稻单产,力争到2010年全省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比现有水平提高50公斤左右。
——大力引进、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启动实施1500万亩水稻亩产500公斤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省定的优质高产新品种,继续实行良种财政补贴,并按每推广1亩0.1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有关育种和推广单位。
——加快推广水稻高产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在单季水稻种植中,重点推广“生育期相对较短品种改为生育期相对较长品种,迟播迟栽改为早播早栽,适当密植改为少本稀植,化肥为主重前期施用改为增施有机肥重穗肥,水层深灌改为浅湿灌溉”为主要内容的“五改”技术。今年全省推广200万亩,以后每年递增200万亩,到2010年基本普及。继续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抛秧、直播、旱育秧、免耕直播等轻型栽培技术和水稻强化栽培、稻鸭共育等高产高效新技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大力推广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测土配方等无公害生产技术,实现肥药减量增效。力争到2010年,全省稻谷品质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
——全面建立基层农技员包片联户指导粮食生产制度。各地要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步伐,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组织基层农技员包干负责一个片和若干水稻示范户,要把包干负责片、户的水稻生产水平作为农技员岗位考核、续聘和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
——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是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个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向示范户免费提供良种等补助。
——开展优质高产竞赛活动。从今年开始,在每年粮食生产先进评选中,将提高水稻单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粮食规模经营水平等作为重要指标,评选若干个粮食生产先进县和高产示范大户、专业合作社。
——大力推进水稻生产规模化、合作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鼓励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拉长粮食产业链。大力支持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加快培育发展粮食生产(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鼓励开展水稻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加种粮效益。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水稻生产规模化、合作化。
——在巩固提高水稻机收、机耕率的基础上,以水稻机插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省财政安排的扶持农机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稻机械化。力争到2010年,全省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开展地力调查和耕地分等定级,实现对耕地特别是标准农田的数字化、可视化和动态管理。加快实施“沃土工程”,培肥改良耕地,改造中低产田。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切实加强领导和服务。省里建立由省农业厅、中国水稻所、浙江大学、省农科院、嘉兴市农科院、宁波市农科院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的浙江省水稻生产专家委员会,指导全省水稻生产。及时宣传推广依靠科技进步、经营体制创新等提高粮食单产的先进典型。继续稳定完善粮食产销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水稻优质高产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快落实粮食生产保险政策,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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